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会议
来源:辽宁众亿国际会展 | 作者:辽宁众亿国际会展 | 发布时间 :2024-12-31 | 11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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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验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汽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

12月2日

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

通过由大连海关、财政部大连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等单位的联合验收

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

外汇管理局审核通过后

将正式投入运营

      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建成是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是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创新路径,同时也是大连自贸片区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成果,将有力推动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为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注入新动能。

      大连市委常委、金普新区党工委书记、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党委书记王守宇出席验收纪要签署仪式及项目签约仪式并致辞。王守宇在致辞中指出,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通过联合验收,不仅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关注金普、投资金普,也将为大连自贸片区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开放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提供更加有力的平台支撑,更为大连市建设内畅外联的高水平开放门户枢纽、当好东北振兴的跳高队带来新的机遇和动力。金普新区、大连自贸片区将持续深化与海关、税务、金融、外汇和其他口岸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挖掘释放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和高标准开放平台的创新潜能,力争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验收当日,由大连海关、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派代表参与,对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隔离围网、巡逻道路、海关查验场地、监控中心和配套监管用房等设施进行了实地验收,认定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各项建设符合《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联合验收组组长、大连海关副关长吴志秀与大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汤易共同签署《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随后,首批拟入驻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企业与运营方大连华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约,待国家有关部委审核确认验收结果后,将正式实施项目导入。